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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蛇口自贸片区2017上半年制度创新成果汇总(二)

  二、贸易便利化(16项)

  22、深港陆空联运改革

  深港陆空联运改革试点通过将香港机场空运打板理货服务前置到前海湾保税港区,以出口“卡车航班”方式,对口岸中控货物采取非侵入式查验,解决货物拆箱后重新打板的问题,构建深港贸易无缝链接通道,化解原有通关时间不确定、香港空运转口不可预期两个长期困扰我国出口贸易的痛点。企业可在前海完成出口货物订舱、打板、安检等全部业务流程,送抵香港机场后可直接“登机”,为打造以前海为中心的“全国揽货—前海集聚—香港直飞”出口贸易生态圈创造条件。2017年6月29日上午,“深港陆空联运”改革试点在蛇口海关前海湾保税港区启动,实现第一票货物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完成查验前置、打板出区、直通香港的业务测试。

  23、关检自贸通

  突出前海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支点、“一带一路”重要交汇点的地缘优势,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湾保税港区三区叠加的政策优势,在关检双方依法把关、监管有效、资源共享、协作共赢、先行先试、便利贸易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发挥海关在通关监管和税收征管上的优势,检验检疫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国门生物安全防控的优势、以“三互”为合作手段,深入推进关检信息互换、监管互换、执法互认,凝聚合力,逐步形成合作程度更高且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的关检合作新模式,降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贸易成本和贸易准入门槛,共同打造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关检自贸通”通关服务品牌。

  24、首次实现全国自贸区原产地证智慧审签

  2017年3月30日,深圳检验检疫局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上线试运行原产地证“智慧签证”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系统智能审核数据库,将人工判定原产地证签证要求转换为系统标准化审单规则,利用人机交互优势,已实现片区内一般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国-智利、中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系统自动审签及电子签名。证书审签效能提升八成,达到证书审签智能化、企业申报便捷化、货物通关便利化的目的,今年1-6月,完成智慧审签证书1193份,涉及货值1.9亿美元,帮助园区内企业享受关税减免644.84万美元,更好帮助片区企业开拓自贸协定成员国市场。

  25、全国首个自贸区内口岸植物检疫初筛鉴定室运行

  全国首个自贸区内生态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展示区暨口岸植物检疫初筛鉴定室由前海管理局与蛇口检验检疫局合作共建。新建的口岸植物检疫初筛鉴定室有效提升口岸检验检测水平,试运行期间截获的林木害虫—秃广帽胸长蠹为全国口岸首次截获。再造植物检验检疫“短流程”,促进贸易便利。针对原有的“口岸查验+统一送样+出具结果+货物放行/检疫处理”植物检验检疫流程,构建“口岸查验+口岸鉴定室鉴定+货物放行/检疫处理”短流程,将常见有害生物的鉴定工作放在口岸鉴定室,少量疑难杂症的鉴定由动植检中心专家鉴定。预计今年可实现80%的植检货物在口岸完成检疫鉴定。原有流程时间从平均3-4天缩短为1-1.5天,每个重箱可节约滞港费租箱费等费用约75%。新建生态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展示区对外宣传自贸区形象,通过展板、进出境植物产品标本、有害生物标本、多媒体多种方式展示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植物检疫工作以及国门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的紧密联系。同时将口岸鉴定室和展示区一体化运作,承载对外展示、专业培训、合作交流、科普教育等功能,将其作为外贸企业贸易便利化的开放体验点、植物检疫专业培训交流点、践行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科普点。已于4月15日举办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日活动,5月26日面向外贸企业举办“科技周”植物检疫初筛室开放日活动。

  26、“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落地

  2017年1月,交通运输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打开了自贸试验区船舶登记的新窗口。3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了开展中资“方便旗”回国登记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和船籍港。随后,“中国前海”和“中国深圳”船籍港正式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设立。“中国前海”船籍港获批,标志着前海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变为现实。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发挥重大作用。以“中国前海”为载体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探索配套开展国际航运税收、融资租赁和各类金融业务,有利于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成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南方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和国际航运融资中心,进一步彰显比特区还要特的地位和作用。前海还将积极与香港携手打造在全球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深港国际自由贸易港,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贡献更多能量。

“中国前海”船籍港获批将进一步扩大五星红旗船队规模

  27、跨境电商B2B交易一站式解决方案

  环球资源(Global Sources)与保宏成功合作,促成“Ready-tobuy环球卖”项目正式上线,实现了前海在跨境电商深港合作和B2B出口两大领域的双突破。环球资源是一家多渠道B2B媒体企业,该公司核心业务是通过一系列英文媒体,包括环球资源网站(GlobalSources.com)、贸易展览会、杂志及手机应用程序,促进亚洲与全球各国的贸易往来。目前,超过100万名国际买家(当中包括95家全球百强零售商),使用环球资源提供的服务了解供应商及产品的资料并进行采购。中国的供应商,可以通过“前海保宏仓备货+环球资源线上(Ready-to-buy)与线下(展会)推广销售+保宏一站式支付与通关物流服务支持+经香港航运中心发送”这一“前海+香港”的新渠道,将优秀的中国制造产品卖往全球。这一跨境电商B2B出口解决方案,利用数据信息贯通交易与出口的每个环节,从而实现订单、通关以及结算/结汇完全线上化。此外,商流、资金流、物流的数据信息和海关的通关数据信息相互匹配,从而形成了订单交易、货物通关、交付以及资金结算/结汇一体化的全新B2B出口交易体系。

  28、创新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模式

  截至2016年底,前海共进口平行汽车2000多辆,稳居全国各自贸区前列。“前海+”创新集中于四个维度:一是创新国际采购模式。在中东迪拜、德国、美洲等地设立海外分支机构,通过前海金融机构为海外中小型经销商提供采购车辆现款融资,以获得稳定的货源和渠道。创新采购流程,改原CIF为FOB+海外供应商融资方案,将资金占用周期由5个月缩短到2个月,极大地降低了采购成本;二是创新品质控制模式。采信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中国检验集团(CCIC)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实现在海外采购现场直接验车,将品质控制直接前置到海外,使质量风险在正式装船之前即得以释放,既解决了车源规格不符要求、质量不能保证的问题,又避免了退运带来的损失;三是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前海会同市经贸信息委、深圳海关、深圳检验检疫等部门,突破物理障碍,创新监管模式,打通汽车保税仓储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口岸报关、区内监管”。深圳检验检疫局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保税仓储进口汽车创新监管措施,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在报检程序方面,企业按保税仓储货物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指定进口的大铲湾口岸只对集装箱箱体和货物实施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在车辆检测方面,平行进口汽车可先向深圳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预检测,大铲湾检验检疫部门采信检测结果。在随车检验单出具方面,企业可根据境内消费者的采购需求,在保税期内随时申报,大铲湾检验检疫部门按企业报检的实际数量实施查验及验证,并逐台出具随车检验单。这些措施为平行汽车进口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缓解了企业集中缴税的资金压力。2017年1~6月,深圳检验检疫局共对54批447辆平行进口汽车采取该措施,涉及货值217万美元。四是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通过中检汽车集团从全国甄选出200多家认证售后服务商,确定中国平安等四家保险公司组成共同保险服务联盟,为消费者提供三包、索赔、保险和维修等服务。首创建立全国呼叫中心,第一时间受理全国范围内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落实全程品质保障。

  29、开展“保税+实体新零售”式的保税展示交易

  为推动“保税+实体新零售”式的保税展示交易落地,蛇口海关在人流密集的链条式的连锁商业店设置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允许保税状态下货物出区运至零售中心进行展示与销售,实现政策红利与商业价值的高度融合;针对2C的贸易碎片化的特点,允许企业对内销商品按月进行集报,办理征税进口手续,避免“一单一报”增加企业经营压力;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管理系统,在系统内完成出区展示审批、企业担保额度自动核扣、商品延期等操作,实现海关监管高效化及智能化。深圳检验检疫局利用“1+4全球溯源核放”监管模式开展溯源管理、实施预检验提升物流速度、采取“集检分出”实行电子核销、开展电商蓝盾计划做好风险监测和消费警示、关检实行联合作业等多种监管模式组合,选择天虹保利门店开展国检追溯监管、“优检优放”试点,实现实体新零售与保税贸易融合发展。目前,该创新项目已正式落地,具体由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零售商业运行主体,招商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前海保税区园区仓储服务,深圳前海电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供应链服务。全国首家创新体验店于2017年7月4日在天虹海岸城保利店开业,已实现了保税直营内商品保税区验证、产地验证、品质验证三种溯源模式,794款25208个单品完成保税区验证,64款940个单品完成产地验证,33款单品完成品质验证并出具溯源证书。

  30、自贸试验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精神,推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支持和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深圳海关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施行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一是落实简政放权,将自贸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使业务审批环节从6个精简为1个;二是建立健全联系配合机制,由海关在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一个窗口”对外接单,具体业务由主管海关后台办理;三是对外发布通告,在门户网站、现场公告栏、电子屏等载体上做好政务公开,引导自贸试验区报关企业规范有序地申请注册登记。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后续环节适时对自贸试验区报关企业注册地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检验,防控失效、失实企业监管风险。

  31、推行邮轮母港智能化旅检通关模式

  深圳海关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构建起一套高效、便捷、严密的海关通关监管服务体系,在太子湾邮轮母港推行“自主通关、智能分类、风险选查”的智能化通关模式,依托在码头行李分拣线实现对托运行李的快速布控拦截,旅客可在办理登船手续时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并于5分钟内办理完成,通关时间大幅提高。太子湾邮轮母港自2016年10月31日正式启用到2017年4月30日,该关共监管往来港澳船舶15027航次,监管旅客127.14万人次,监管邮轮67航次,监管邮轮旅客6.7万人次,办理ATA及安家物品等情事204宗,成功拓展航线邮轮航线4条,包括从蛇口赴香港、台湾、越南、日本等航线,以高效便利通关监管服务助力深圳打造邮轮经济标杆。

  32、推动CEPA框架下认证认可联系单位落地深圳

  经协调国家认监委,在新的CEPA认证认可合作公告中,将深圳局增加为落实CEPA中认证认可条款的联系单位,下一步争取建立深港互认交流机制,为深港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搭建一个交流平台,促进双方的能力互补和业务合作,并争取在CEPA框架下推出一批新的对港澳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

  33、实施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小批量CCC产品免特殊检测处理程序

  一般的强制产品认证需经过产品型式试验、工厂审核等流程,周期长,难以满足电商企业进口产品新、少、快的需求。深圳检验检疫局第一时间根据国家认监委的相关要求推出了适合电商企业进口需要的方案,对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小批量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电器、玩具等产品,开展“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特殊检测处理程序,满足国内消费者对境外商品的需求,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已有电吹风、玩具鸭等10批跨境电商进口产品申请并获批。

  34、发布贸易便利化指数

  指数在遵循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框架的基础上,借鉴世界银行(WB)、世界经济论坛(WEF)、《全球贸易促进报告2015》(GETR)、《全球竞争力报告2014-2015》(GCR)等国际通行的贸易便利化评价方法,结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特点,从口岸管理、通关环境、贸易功能转型、辐射带动效能等方面设计出科学的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量化评价。经测算,2015年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贸易便利化水平为0.8044,2016年为0.8515,总体水平提高了5.85%。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挂牌两周年发布会发布首个贸易便利化指数

  35、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联网核放功能

  为不断创新船舶出入境便利化监管措施,提高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通关效率,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过程中,深圳海事局于2016年12月1日率先在自贸区试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网上查验”,船舶代理可“足不出户”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业务,大幅提高了船舶通关效率和便民化程度,但仍未实现与其他口岸部门之间的联网核放。2017年3月31日,深圳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子平台2.0版正式上线试运行,国际航行船舶联网核放功能正式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联网核放功能依托深圳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子平台,将口岸管理部门以往“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式”审批,各单位船舶出口岸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反馈到平台即自动生成“出口岸许可证”,船舶通关时间放行时间将由1天缩短到1小时;企业应用“单一窗口”后,船舶申报数据项减少80%,有效提高了自贸区国际航运便利化程度。

  36、实施港口建设费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

  依托交通部海事局统一开发的海事规费征稽管理平台,缴费人只需要通过互联网注册成为备案用户,经海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登录该平台的子系统“海事规费征稽网上自助缴费大厅”在线申报船舶舱单和货物提运单信息,并且可以通过银联在线支付方式完成网上缴费。港口建设费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服务为广大缴费人提供了现场缴费和网上申报缴费两种途径,有效解决了“缴费最后一公里”问题,节省了缴费人到现场办理业务的时间和成本,体现了海事部门便民利民、节能低碳的服务理念。

  37、打造自贸区航运绿色发展样板区

  为落实“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要求,实现自贸区航运绿色发展,深圳海事局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海事监管服务平台”,以船舶排放控制、船舶污染物治理为抓手,大力建设自贸区航运绿色发展样板区。一是加强到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建立了自贸区燃油质量监督和低硫燃油监测体系,制定自贸区内船舶尾气排放控制检查和燃油取样抽检工作规则,同时协同市有关部门出台鼓励船舶使用岸电、清洁能源的措施,有效减少船舶在港期间的大气排放污染;二是建立船舶油污水和船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禁止靠泊自贸区范围内港口的邮轮、高速客船以及其他船舶油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入海,必须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岸上接收和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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